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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整改落实“组合拳”——杨凌示范区扎实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

发布于:2021-07-28 10:04   来源:杨凌发布

“在得知组织要给我处分后我很委屈,没白没黑地工作,到头来却受了处分,我难以接受。”2017年11月,时任杨陵区某局副局长的吴某因在指挥拆迁过程中忽略了环境治理被问责。

杨陵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相关负责人在回访过程中,从思想认识、工作和生活状况等方面与吴某进行了深入交谈,帮助其卸下包袱,敞开心扉。后来,由于吴某在处分影响期内工作业绩突出,其本人和单位多次受到表彰。影响期满后,吴某在去年被顺利提拔为该局的“一把手”。

近年来,杨凌示范区纪检监察工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工作方针,通过开展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持续深化警示教育、用活用好“两个建议”等措施,扎实做好监督执纪执法的“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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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访教育  让监督执纪更有温度

“区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谁查处、谁回访’的原则,从责任要求和纪律规定的角度,压紧压实党组织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对犯错误的干部特殊关心、不特殊对待,表现突出的还可受到组织提拔重用。”杨陵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曹凯介绍,自2020年以来,杨陵区纪委监委共组织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开展回访教育90余人次,通过扎实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调动和激发了一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

“受了处分,组织还会不会用我?同事们会不会对我另眼相看?”这是很多受处分人员都有的顾虑。做好回访教育,关键在于换位思考,引导鼓励受处分人员消除顾虑、放下包袱,轻装前行。

杨陵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王攀介绍,回访人员会充分征求受访对象意见,通过现场回访、约见回访、电话回访等形式,对受处分干部展开定期回访。针对受访对象具体的违纪行为,深入了解回访对象的思想、工作、生活状况,帮助其解除思想负担和后顾之忧,杜绝“千人一面”。

“谈话时,纪委监委的工作人员像朋友一样与我推心置腹,我也能够畅所欲言。不管组织如何处理,我都会虚心接受,全身心投入工作。”一位受处分领导干部表示。

曹凯认为,处分不是目的,要对受处分干部不抛弃不放弃,对真正认识错误、吸取教训、奋发作为的干部摒弃有色眼镜,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大胆向组织推荐。

“当时组织安排我回城管局当局长,但自己的处分期刚满,不知是否能顺利任职。”正处于干部任用考察期内的吴某心里打起了鼓。

“受过处分不代表会影响你的一生,只要后面好好工作,纪委监委一定会出具客观公正的廉政意见回复。”王攀说,由于吴某工作确实很出色,经过综合评定,我们给出了积极推荐任用的意见。后来,吴某被顺利提拔使用。

杨陵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对记者说,为了进一步推动回访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今年初,杨陵区纪委监委出台了《关于加强对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和跟踪回访的暂行办法》,对回访教育主要内容、具体措施等做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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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警示  让纪律规矩更加严明

青砖白墙,芦苇池塘。在坐拥丰富历史文化资源的王上村,杨陵区农村廉政教育基地别具特色。自基地建立以来,这里每年都会吸引全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农村基层干部前往参观学习。

“深受启发!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加强学习,为村民办实事。”某基层党支部书记王某参观完基地后感触颇深。

“为了加强阵地建设,有效带动崇廉尚廉的良好风气,我们系统打造了以党性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家风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教育阵地,建成杨凌示范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中心、杨陵区农村廉政教育基地、大寨街道康乐西路社区廉政文化示范点、五泉镇毕公村马氏家风家训馆等,实现了区镇村三级廉政教育阵地全覆盖。”杨凌示范区纪检监察工委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

自区镇村三级廉政教育阵地开放以来,全区50余个单位和部门共组织开展廉政主题教育活动500余场次,5000余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接受了廉政教育。

家风连着党风,家廉才能政廉。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强调:“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管好家属子女,严格家风家教。”杨凌示范区纪检监察工委创新形式、用活载体,组织全区领导干部家属开展“树清廉家风,创廉洁家庭”主题教育活动,用好家风涵养好作风。

“作为党员干部家属,我将一如既往地关心家人的工作和生活,义不容辞地做好家庭助廉工作,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不正之风,以实际行动鼓励和支持家人做一名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好干部。”一位领导干部家属对此深有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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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建议”  让监督作用落地落实

“建议你局对全区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开展坐收坐支问题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农村财务管理各项制度,并将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及时报区纪委监委……”4月29日,杨陵区纪委监委向区农业农村局发出了监察建议书。

这份监察建议书源于杨陵区纪委监委近期查办的一起农村基层干部违纪案件。

“我们在揉谷镇进行摸查时,发现一名干部存在坐收坐支问题,由他负责的相关土地资金未进入村集体账户,而是保管到了自己手中,相关问题持续了3年。”杨陵区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刘珂说,发现问题后,区纪委监委与揉谷镇纪委共同对该问题进行了核查。在核查中,同时发现其他村也存在此类问题。

经上报审批,第二纪检监察室立即向区农业农村局印发了监察建议书,建议区农业农村局按照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全区农村坐收坐支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此类问题进行自查自改,并将相关整改情况及时向区纪委监委汇报。

“经过此次整改,相信今年农村坐收坐支问题一定会大幅度减少。”刘珂表示。

纪检监察建议书发出后,如何确保“落地有声”?对此,杨陵区纪委监委建立健全跟踪督促机制,避免建议书“一发了之”和“点到为止”。

“我们会定期跟踪并实时掌握被建议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明确专门科室全程跟进督办,实行留痕管理。针对建议书执行情况、时限要求、建章立制等内容,以电话跟踪、约谈督查、现场督查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全面进行落实。”杨陵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建议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2020年以来,杨凌示范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70份,解决突出问题72个。